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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被执行人抚顺市商业物资公司、抚顺市商业对外经济贸易总公司送达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6 16:31:32 打印 字号: | |

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

公告

抚顺市商业物资公司、抚顺市商业对外经济贸易总公司:

本院本院在执行中国银行抚顺分行新抚支行与抚顺市商业物资公司、抚顺市商业对外经济贸易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时,沈阳皓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变更其为(1999)新经初字第121号民事判决书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本院已经作出2023)辽0402执异26号执行裁定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郝明和              联系电话:57568033

地址:抚顺市新抚区公园五路十一号新抚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邮编:113008

 


 
责任编辑: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