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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被执行人贾宏生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3 15:19:27 打印 字号: | |

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

 

贾宏生:

本院已受理申请执行人刘书海与被执行人贾宏生劳务合同纠纷的执行案件(2023)辽0402执608号,(2022)辽0402民初320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到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

0二三年四月十三日

 

联系人:王宇                 联系电话:024-57568008

地址:抚顺市新抚区公园五路11号新抚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邮编:11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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