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抚区人民法院针对新抚区政协委员相关提案进行当面答复。
政协委员提案是社情民意的风向标,是法院改进工作的催化剂。在新抚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政协委员程纲向我院提出了第58号“关于加强院、庭长对四类案件监督”的提案。我院收到提案交办函后,院党组高度重视,明确相关责任部门。针对提案中涉及到的意见建议,我院特邀请政协委员程纲来到法院,进行座谈,以当面答复的方式对委员提案予以回应。
首先,程纲委员在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韩靖,综合办公室主任孙晓雯以及干警史彤的陪同下,参观了我院诉讼服务中心。
随后,由韩靖副院长针对提案,就“四类案件”认定标准、监督范围,以及本院院庭长“四类案件”监管职责履行情况进行了详细的答复。
委员对答复的内容非常满意,并表示今后将会继续发挥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作用,当好群众与法院之间沟通的桥梁。
认真办理政协提案,是人民法院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的具体形式,也是法院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具体举措。新抚区法院将通过不断落实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建议,完善改进工作,创新司法为民举措,努力提升司法工作水平。
供稿:综合办公室 史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