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长统计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执行法官异地执行 伸张正义张显身手
  发布时间:2020-06-22 11:36:19 打印 字号: | |

6月16日至19日,新抚区法院执行干警张冬青、宋庆颜、郭志勇在执行局局长郝明和的带领下,驱车前往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和沈阳市法库县、康平县,依法执行三起执行案件和一起执行异议案件。

此次执行行动依法扣划被执行人昌图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财产55万元;依法查封被执行人抚顺某宸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并正在销售的位于沈阳市法库县的某方尚城小区的房产;向沈阳市康平县某行政机关依法下达执行裁定书。为后续强制执行提供法律及财产保障。并依据执行异议裁定书对被执行人名下房产依法解除查封。上述执行案件执行效果良好。

6月16日下午,执行干警首先来到铁岭市昌图县昌图镇某澜尚品小区进行现场调查,及时掌握了解该房地产项目经营情况,为后续执行提供线索保障。下午执行干警前往昌图县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向其依法下达执行法律文书,随即前往被执行人昌图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依法扣划该公司财产55万元。

6月17日上午,为保障执行异议申请人权益,依据执行异议裁定,在昌图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对申请人名下的房产依法解除查封。下午,执行干警马不停蹄,又立即动身前往沈阳市法库县。 

6月18日上午,执行法官来到被执行人抚顺某宸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并正在销售的位于沈阳市法库县的某方尚城小区现场调查,随后前往法库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法查封被执行人名下房产。同时来到法库县人民法院在兄弟法院的配合下,新抚区法院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边某臣目前的情况,为下一步对被执行人强制执行提供保障。

6月19日上午,执行干警又前往沈阳市康平县依法向被执行人某行政机关依法下达执行裁定。下午返回抚顺时已经至晚上7点。

此次执行行动,即实际扣划了被执行人财产又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房产,起到了良好的效果。这四天里,执行法官所到城市,平均最高气温达33摄氏度,执行法官却依然行走在高温酷热的执行路上,为捍卫法律尊严挥洒汗水。

回抚后,执行干警将依据我院“防疫”工作要求,认真监测体温。


 
责任编辑:研究室